一、計劃生育假和流產假的區別是什么
1、計劃生育假和流產假的區別如下:
(1)1、產假一般是指女方生孩子及哺乳期間所享有的帶薪假期;
(2)計劃生育假是指男女方實行計劃生育手術期間所享有的帶薪假期,如結扎、放環手術后等。
2、法律依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應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可增加產假15天。
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第八條
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
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定的項目和標準,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二、未婚流產享受流產假嗎
人流后有獲得假期的權利,但不帶薪休假。女職工未婚先育,流產可以享受產假,但不能享受產假待遇。產假和產假待遇是不同的概念。產假是法定的,但產假待遇是生育保險待遇中的一部分。它是以建立合法婚姻關系,符合民法典和計劃生育政策為前提的。女職工未婚的,不能按照勞動保險條例的規定享受生育待遇,包括檢查費、接生費、手術費、住院費和藥費,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所以在未婚人流的休假期間,公司是不發給工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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