爺爺死了孫子一般不能繼承,但是被繼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孫子可以進行代位繼承。代位繼承是指在法定繼承中,被繼承人子女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親屬代位繼承。代位繼承的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一、爺爺去世后孫子是否有繼承權
爺爺去世后孫子是有繼承權的,子女先去世,老人后去世的。代位繼承是指被繼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繼承人死亡時,由被繼承人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替先死亡的長輩直系血親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一項法定繼承制度。
二、代位繼承可以放棄繼承權嗎
代為繼承可以放棄。繼承是繼承人的權利,繼承人可以選擇繼承,也可以選擇放棄,有代位繼承權是可以放棄繼承的。如果繼承人放棄繼承,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以書面形式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如果沒有表示,則視為接受繼承。法律規定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被代位繼承人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三、代位繼承權必須具備的條件有哪些
代位繼承權必須具備的條件有:
1.代位繼承必須是繼承人先于被繼承人死亡,也就是子女必須先于父母死亡。
2.有代位繼承權的人僅限于被繼承人的晚輩直系血親,并且不受輩份的限制,孫子女(外孫子女)、曾孫子女(外曾孫子女)都有代位繼承的權利,找法網提醒您,被繼承人的旁系血親和長輩直系血親都沒有代位繼承的權利。
3.代位繼承人不管是一個人還是幾個人,他們一般只能繼承他們的父親或是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4.繼承人因違反法律規定而喪失繼承權的,他的晚輩直系血親不得代位繼承。代位繼承權必須具備的條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條
  被繼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輩血親代位繼承。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被代位繼承人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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