羈押為了刑事訴訟程序順利進行相關機關依法對犯罪嫌疑人采取的羈押或逮捕等行為就叫做羈押性強制措施。羈押包括以下強制措施:拘傳、取保候審和監視居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六十六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根據案件情況,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傳、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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