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脫密期管理”是對離崗離職涉密人員采取限制措施的一種管理方式,要求涉密人員在離開涉密工作崗位后,繼續遵守保密義務,不泄露國家秘密,清退國家秘密載體和涉密信息設備,不擅自出境或為境外組織提供服務。
法律分析
“脫密期管理”,是指在一定期限內,從就業、出境等方面對離崗離職涉密人員采取限制措施?!半x崗”,是指離開涉密工作崗位,仍在本機關、本單位工作的情形?!半x職”,是指辭職、辭退、解聘、調離、退休等離開本機關、本單位的情形。脫密期管理要求主要包括:與原機關、單位簽訂保密承諾書涉密人員脫密期,做出繼續遵守保密義務、不泄露所知悉國家秘密的承諾;及時清退所持有和使用的國家秘密載體和涉密信息設備,并辦理移交手續;未經審查批準,不得擅自出境;不得到境外駐華機構、組織或者外資企業工作;不得為境外組織人員或者外資企業提供勞務、咨詢或者服務。
拓展延伸
機密信息保護措施
機密信息保護措施是指為了保護機密信息的安全性而采取的一系列措施。這些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建立完善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確保機密信息的合法獲取和使用;加強對機密信息的物理安全控制,例如安裝監控設備、門禁系統等;采用密碼學技術對機密信息進行加密和解密,確保信息傳輸的機密性;限制對機密信息的訪問權限,實施嚴格的身份認證和授權管理;定期進行信息安全培訓,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和防范能力;建立安全的網絡和系統架構,防范網絡攻擊和數據泄露風險;建立應急響應機制,及時處理安全事件和漏洞。通過綜合應用這些保密措施,可以有效保護機密信息的安全,防止機密信息的泄露和損害。
結語
脫密期管理是對離崗離職涉密人員采取的限制措施。在這一期限內,涉密人員必須簽訂保密承諾書,繼續遵守保密義務,并清退所持有和使用的國家秘密載體和涉密信息設備。同時,他們不得擅自出境,也不能為境外組織或外資企業提供勞務、咨詢或服務。機密信息保護措施則包括建立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加強物理安全控制、采用密碼學技術進行加密、限制訪問權限、進行安全培訓、建立安全網絡和系統架構,以及建立應急響應機制等。通過綜合應用這些措施,可以有效保護機密信息的安全,防止泄露和損害。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第五十九條監察機關涉密人員離崗離職后,應當遵守脫密期管理規定,嚴格履行保密義務,不得泄露相關秘密。監察人員辭職、退休三年內,不得從事與監察和司法工作相關聯且可能發生利益沖突的職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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