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簽訂后,員工可以提前離職,但需要提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試用期員工提前3天通知,正式員工提前30天通知。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30天通知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若用人單位未提供勞動保護、未支付勞動報酬、未繳納社保費、違反規章制度損害勞動者權益或導致勞動合同無效,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法律分析
簽了勞動合同可以提前離職,簽訂勞動合同后雙方成立勞動關系,提出離職需要提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試用期員工提前3天通知公司,正式員工提前30天通知公司。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秳趧雍贤ā返谌藯l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拓展延伸
勞動合同到期前提前解除,是否需要提前三十日通知?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勞動合同到期前提前解除時,一般需要提前三十日通知對方一方。然而,如果雙方達成協議,可以在合同到期前協商解除勞動合同,而無需提前三十日通知。此外,根據具體情況,如雙方存在嚴重違約行為或經濟補償等特殊情況,也可能會影響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期限。因此,建議您在解除勞動合同前與對方進行充分溝通,并參考相關法律法規,確保您的解除行為符合法律規定,避免產生糾紛。請注意,本回答僅供參考,具體問題請咨詢專業律師。
結語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勞動合同到期前提前解除時,一般需要提前三十日通知對方一方。然而,如果雙方達成協議,可以在合同到期前協商解除勞動合同,而無需提前三十日通知。此外,根據具體情況,如雙方存在嚴重違約行為或經濟補償等特殊情況,也可能會影響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期限。因此,建議您在解除勞動合同前與對方進行充分溝通,并參考相關法律法規,確保您的解除行為符合法律規定,避免產生糾紛。請注意,本回答僅供參考,具體問題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第四十一條 【經濟性裁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后,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裁減人員時,應當優先留用下列人員:
(一)與本單位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二)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三)家庭無其他就業人員,有需要扶養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單位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裁減人員,在六個月內重新招用人員的,應當通知被裁減的人員,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用被裁減的人員。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第三十九條 【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過失性辭退)】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2018修正):第三章 勞動合同和集體合同 第二十七條 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裁減人員。
用人單位依據本條規定裁減人員,在六個月內錄用人員的,應當優先錄用被裁減的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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