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依法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包括:勞動者試用期內不符合錄用條件、違反公司制度、給公司帶來損害、與其他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影響工作、被追究刑事責任,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分析
用人單位依法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有:
1、勞動者試用期內不符合錄用條件;
2、勞動者違反公司制度;
3、勞動者給公司帶來損害的;
4、勞動者與其他用人單位又簽訂勞動合同的,影響自己工作的;
5、勞動者被追究刑事責任;
6、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拓展延伸
勞動法中勞動合同解除的條件和程序
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解除的條件和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首先,勞動者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職業道德,嚴重失職,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失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其次,勞動者因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經過勞動能力鑒定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并且經過用人單位安排不能從事其他工作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此外,勞動合同可以因用人單位的經濟性裁員或者經營困難導致無法繼續履行合同的情況下解除。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序一般包括提前通知、協商解除和書面解除等步驟。具體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和程序還需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具體情況進行具體分析和判斷。
結語
依據勞動法,用人單位可以依法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包括:勞動者試用期內不符合錄用條件、違反公司制度、給公司帶來損害、與其他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影響工作、被追究刑事責任等。此外,勞動合同也可因用人單位經濟性裁員或經營困難無法履行合同而解除。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序包括提前通知、協商解除和書面解除等步驟。具體條件和程序需根據法律法規和具體情況進行分析和判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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