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追回被騙款項,取決于警方對案件的偵破情況及犯罪嫌疑人揮霍騙得錢款的情況。建議盡快報警,越早報警越有利于偵破案件及追回被騙款項。法律依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章》 第一百七十五條 公安機關接受案件后,經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且屬于自己管轄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予以立案;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情形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不予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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