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分析:
正常產假98天,最多可休158天
【法律依據】:
《云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二十二條 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的工作人員登記結婚的,在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5天;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除按照國務院《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休假外,女方延長生育假60天,男方給予護理假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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