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對于從業人員健康體檢后的健康證和健康證明其實是同一個東西,健康證是健康檢查證明,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公共場所服務,醫療衛生服務等工作的上崗人員必須持有的證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第四十五條 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建立并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加袊鴦赵盒l生行政部門規定的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應當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上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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