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期間請病假有工資,按工齡和病假時間計發。工齡不滿2年按60%發放,滿2年不滿4年按70%,滿4年不滿6年按80%,滿6年不滿8年按90%,滿8年及以上按100%發放。懷孕不滿4個月流產的產假15-30天,4個月以上的產假42天,期間工資照常發放。醫療期根據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3-24個月。
法律分析
懷孕期間請病假是有工資的。
此時應該注意的是請病假的時間,凡事不高于六個月的工資并且有病假條的是會進行批準的,連續工齡不滿2年的,按本人工資的60%計發。
孕期病假是有工資的,工人職員疾病或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連續醫療期間在6個月以內者,根據勞動保險條例第十三條乙款的規定,應由該企業行政方面或資方按下列標準支付病傷假期工資:本企業工齡不滿2年者,為本人工資60%;已滿2年不滿4年者,為本人工資70%;已滿4年不滿6年者,為本人工資80%;已滿6年不滿8年者,為本人工資90%;已滿8年及8年以上者,為本人工資100%。
懷孕期間病假能請多久?
女職工懷孕不滿4個月流產的,根據醫務部門的意見,給予產假15-30天,流產4個月以上的,給予產假42天。產假期間,工資照常發放。女職工懷孕不滿12周的產假為15天;12周以內流產的產假為30天;16周以內流產的產假為42天?!杜毠趧颖Wo規定》第七條規定,懷孕的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應當算作勞動時間。綜上所述您清楚了嗎?
《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第三條,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
(一)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三個月;五年以上的為六個月。
(二)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六個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為九個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為十二個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為十八個月;二十年以上的為二十四個月。
結語
懷孕期間請病假是有工資的,但需要注意請假時間。連續工齡不滿2年的,按本人工資的60%計發。根據勞動保險條例的規定,懷孕不滿4個月流產的產假為15-30天,4個月以上的為42天,期間工資照常發放。根據《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醫療期長短根據實際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來確定,范圍從3個月到24個月不等。希望以上信息對您有所幫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一章 總 則 第八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服務,負責社會保險登記、個人權益記錄、社會保險待遇支付等工作。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2018修正):第八章 社會保險基金 第六十八條 社會保險基金存入財政專戶,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八章 社會保險基金 第六十九條 社會保險基金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按照國務院規定投資運營實現保值增值。
社會保險基金不得違規投資運營,不得用于平衡其他政府預算,不得用于興建、改建辦公場所和支付人員經費、運行費用、管理費用,或者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挪作其他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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