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訴案件受害人如果沒有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就不是案件的當事人,法院是不會給受害人送達刑事判決書的。
一、重婚罪可以請公安局取證嗎
重婚罪的受害人可以請公安取證??梢杂晒矙C關立案偵查,取證。重婚是自訴案件,可以由受害人一方自己告訴,但這并不排除公安機關立案偵察、予以協助的可能性。也不排除公訴機關對重婚者提起公訴對可能性。這里要區分自訴案件和告訴才處理的案件。
二、刑事案件最輕的罪名是什么罪
最輕的是判決無罪接下來是有罪免處。如果受害人對判決不服,可以向檢察院反映,要求檢察院抗訴。但不考慮案情如何直接要求法院判處被告人實刑是不可能的。判決是法院根據被告人所犯的罪行等情節考慮的。公訴案件,亦即刑事公訴案件,是指由各級檢察機關依照法律相關規定,代表國家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責任而提起訴訟的案件。
三、個人能否提起刑事訴訟?
刑事訴訟是國家刑罰權對犯罪行為的追訴,因此以公訴機關承擔控方職能為原則。具體到我國,就是以偵查機關取證、檢察機關提起公訴為原則。但在一些法定情形下,受害人也可以依法提起刑事自訴,具體可以分為三類:1、法定自訴案件即告訴才處理的案件。侮辱罪、誹謗罪、虐待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侵占罪等罪名,被刑法規定為原則上告訴才處理的情形。其中的侵占罪是沒有例外的純粹自訴案件。2、可公訴也可自訴案件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此類案件客觀上不需要偵查機關件偵查,所以法律給予被害人提供了一個繞開偵查機關、公訴機關程序、直接起訴到法院“快捷方式”。3、公訴轉自訴案件被害人有證據證明對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財產權利的行為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案件。此類案件允許自訴,實際上是對“告狀無門”的當事人的一種最后救濟措施。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的解釋》第二百四十七條規定,當庭宣告判決的,應當在五日內送達判決書。定期宣告判決的,應當在宣判前,先期公告宣判的時間和地點,傳喚當事人并通知公訴人、法定代理人、辯護人和訴訟代理人;判決宣告后,應當立即送達判決書。
判決書應當送達人民檢察院、當事人、法定代理人、辯護人、訴訟代理人,并可以送達被告人的近親屬。判決生效后,還應當送達被告人的所在單位或者原戶籍地的公安派出所,或者被告單位的注冊登記機關。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