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法人的權利如下:
1、企業法定代表人在國家法律、法規和企業章程規定的職權范圍內行使職權,履行義務,代表企業法人參加民事活動,全面負責企業的生產經營管理,接受企業全體成員和有關機關的監督;
2、企業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他人代表職責,企業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代表職責時,應當書面委托,法律、法規規定必須由法定代表人行使的職責,不得委托他人行使;
3、企業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得同時擔任另一企業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因特殊需要兼任的,只能在有隸屬關系或合資、投資入股的企業兼任,并由企業主管部門或登記主管部門嚴格審核;
4、企業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業行使職權的簽字人,法定代表人的簽字應當向登記機關備案,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文件是代表企業法人的法律文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組織的負責人超越權限訂立的合同,除相對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超越權限外,該代表行為有效,訂立的合同對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發生效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零四條 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組織的負責人超越權限訂立的合同,除相對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超越權限外,該代表行為有效,訂立的合同對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發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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