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向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提出股票上市申請
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公司股票上市交易申請時應當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部門提交下列文件:
①上市報告書;
②申請上市的股東大會決定;
③公司章程;
④公司營業執照;
⑤經法定驗證機構驗證的公司最近三年的或公司成立以來的財務會計報告;
⑥法律意見書和證券公司的推薦書;
⑦最近一次的招股說明書。
2、接受證券監督管理部門的核準
3、向證券交易所上市委員會提出上市申請
股票上市申請經過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準后,應當向證券交易所提交核準文件以及下列文件:
①上市報告書;
②申請上市的股東大會決定;
③公司章程;
④公司營業執照;
⑤經法定驗證機構驗證的公司最近三年的或公司成立以來的財務會計報告;
⑥法律意見書和證券公司的推薦書;
⑦最近一次的招股說明書;
⑧證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4、證券交易所統一股票上市交易后的上市公告
一、企業上市經過哪些階段
一是改制與設立:
擬定改制重組方案,聘請保薦機構(證券公司)和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律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對改制重組方案進行可行性論證,對擬改制的資產進行審計、評估、簽署發起人協議和起草公司章程等文件,設置公司內部組織機構,設立股份有限公司。
二是盡職調查與輔導:
保薦機構應當與擬上市公司簽訂保薦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協議簽訂后的5個工作日內報發行人所在地的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備案。輔導期內,保薦機構和其他中介機構負責對公司進行盡職調查、問題診斷、證券市場知識培訓,幫助公司完善組織結構和內部管理。輔導工作完成后,應由擬上市公司所在地的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進行輔導驗收。
三是申請文件的申報:
企業和所聘請的中介機構,按照證監會的要求制作申請文件,保薦機構進行內核并負責向中國證監會盡職推薦,符合申報條件的,中國證監會在5個工作日內受理申請文件。
四是申請文件的審核:
中國證監會正式受理申請文件后,對申請文件進行初審,同時征求發行人所在地省級人民政府和國家發改委意見,并向保薦機構反饋審核意見,保薦機構組織發行人和中介機構對反饋的審核意見進行回復或整改,初審結束后發行審核委員會審核前,進行申請文件預披露,最后提交股票發行審核委員會審核。
五是路演、詢價與定價:
發行申請經發行審核委員會審核通過后,中國證監會進行核準,企業在指定報刊上刊登招股說明書摘要及發行公告等信息,證券公司與發行人進行路演,向投資者推介和詢價,并根據詢價結果協商確定發行價格。
六是發行與上市:
根據中國證監會規定的發行方式公開發行股票,向證券交易所提交上市申請,辦理股份的托管與登記,掛牌上市,上市后由保薦機構按規定負責持續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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