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殺未成年,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其父母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進行專門矯治教育,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未成年人犯罪,往往跟心智發育還不成熟、辨認和控制能力還不健全有關。對未成年人犯罪,應當堅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針和教育為主、懲罰為輔原則。在辦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過程中,人民法院始終堅持按照法律規定,盡最大努力,促使未成年罪犯悔過自新、重回人生正軌。
同樣是未成年人犯罪,犯罪的原因、性質、手段、后果、情節等也有不同甚至是很大差異,必須注意區別對待,體現寬容但不縱容的精神。對確因年幼無知或者一時失足犯罪的,要盡量教育挽救,但對主觀惡性深、手段殘忍、屢教不改的,必須依法懲處。懲處也可謂是一種特殊的教育。
對于未成年人犯罪,應當綜合考慮未成年人對犯罪的認識能力、實施犯罪行為的動機和目的、犯罪時的年齡、是否初犯、偶犯、悔罪表現、個人成長經歷和一貫表現等情況,予以從寬處罰。
對于未成年人犯罪,應當綜合考慮未成年人對犯罪的認識能力、實施犯罪行為的動機和目的、犯罪時的年齡、是否初犯、偶犯、悔罪表現、個人成長經歷和一貫表現等情況,予以從寬處罰。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犯罪,減少基準刑的百分之三十至百分之六十。
已滿十六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未成年人犯罪,減少基準刑的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五十。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二條 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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