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了出生證沒上戶口名字也不能改,因此,新生兒父母到婦幼保健站申領出生醫學證明時,必須先填上新生兒的名字。出生證明一經簽發,就不能更改。如果需要申請改名,只有在為孩子辦理戶籍后,才能向戶籍部門申請變更姓名。沒有辦理戶籍,不能直接改名。未滿十八周歲的人變更姓名的,由其父母向戶籍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八條 公民變更姓名,如果是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如果十八周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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