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的規定:1、幼兒園老師毆打兒童,是屬于侵害兒童權益的行為,兒童的家長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追究行政責任或者刑事責任。2、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一)結伙毆打、傷害他人的;(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學校老師打學生怎么辦
對于老師打學生的行為,我們都清楚這是違法的。無論是《未成年人保護法》還是相關的教師條例,都規定了老師不能打學生,不能體罰學生,如果學生受到了不公平的體罰等待遇,必須立刻向相關部門舉報。
丟幼兒園不管算遺棄罪嗎
將孩子送到幼兒園并不是遺棄的行為,也不會對孩子造成嚴重的傷害,所以是不會構成遺棄罪的。但如果長時間將小孩滯留在幼兒園且不管不顧的,有可能構成遺棄罪。
被老師針對殺死老師判幾年
在學校里除了同學更多接觸的就是老師,在近段時間的報道里,我們可以得知有一些老師和學生的關系并不是那么融洽。那么被老師針對殺死老師判幾年呢?
律師解答:
殺死老師會觸犯故意殺人罪,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二條【故意殺人罪】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十七條【刑事責任年齡】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二周歲不滿十四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情節惡劣,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追訴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對依照前三款規定追究刑事責任的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因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依法進行專門矯治教育。
老師虐童老師會刑事責任嗎
老師虐童有可能承擔刑事責任。其一,造成兒童傷害傷情達到輕傷以上的是構成故意傷害罪,必須負起刑事責任。其二,老師虐童情節惡劣的,可能會構成虐待罪。
孩子毆打父母怎么處理
孩子毆打父母是一種虐待行為,根據具體情節可能涉嫌刑事犯罪。虐待罪,是指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經常以打罵、捆綁、凍餓、限制自由、凌辱人格、不給治病或者強迫作過度體力勞動等方法,從肉體上和精神上進行摧殘迫害,情節惡劣的行為。根據法律規定,虐待家庭成員,情節惡劣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造成輕傷以上,就構成故意傷害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該內容由 陸洋律師 和 律說律答 共創回答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