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解除,協商一致需雙方協商經濟補償金;單方面解除屬違法,勞動者可恢復勞動關系或要求雙倍經濟補償金;補償金根據工齡和前12個月平均工資確定;無固定期限員工可申訴雙倍補償金;公司裁員需優先保留無固定期限員工;《勞動合同法》規定裁員時需優先留用較長期限固定期限員工。
法律分析
1、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解除,如果是協商一致的話,就由雙方協商經濟補償金。
2、如果用人單位單方面解除無固定期限合同的,屬于違法解除合同,勞動者可以要求恢復勞動關系,或者要求用人單位按違法解除合同,支付雙倍經濟補償金的賠償金,也就是一年要支付二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員工解除合同的經濟補償金與固定期限員工一致,基數根據解除勞動合同前十二個月工資平均數來確定,補償的月份根據公司服務的年限來確定。即以下兩個參考條件:
1、在公司工作的年限;
2、解除勞動合同前前12個月的工資的平均數。
最終補償金金額=解除勞動合同前前12個月的工資的平均數×在公司工作的年限×2。
因此,對于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員工來說,如果被解除,有別于固定期限的員工的是,可以申訴雙倍的經濟補償金。
公司如果需要大規模裁員,應優先保留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員工
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當用人單位不得以要裁減人員時,需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后,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裁減人員時,應當優先留用下列人員:
(一)與本單位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從這里我們可以看出來,如果用人單位需要裁員,必須優先留用無固定期限的員工。
拓展延伸
合同解除后的裁員賠償如何爭???
合同解除后的裁員賠償是一個復雜的問題,但您可以采取一些步驟來爭取您應得的賠償。首先,仔細審查您與雇主簽署的合同條款,特別是與裁員相關的條款。確認是否存在任何明確規定賠償的條款。其次,了解當地的勞動法律法規,確保您的權益受到保護。如果您認為雇主沒有按照合同或法律規定支付您的賠償,您可以尋求專業的法律援助。咨詢一位專業的勞動法律律師,他們可以幫助您評估您的權益和提供法律建議。最后,準備好相關的證據,例如合同、工資單、通知信等,以支持您的賠償要求。在與雇主協商或進行法律程序時,這些證據將起到關鍵作用。請記住,每個案件都有其獨特的情況,因此最好咨詢專業的法律意見,以確保您能夠最大限度地爭取到您應得的賠償。
結語
在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解除的情況下,雙方可協商經濟補償金。如果用人單位單方面解除合同,則屬于違法解除,勞動者可要求恢復勞動關系或要求用人單位支付雙倍經濟補償金。該補償金根據解除前12個月工資平均數和在公司工作年限來確定。因此,對于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員工來說,若被解除,可申訴雙倍經濟補償金。公司在裁員時應優先保留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員工。如需進一步了解裁員賠償問題,請咨詢專業勞動法律律師,以確保您的權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第四十條 【無過失性辭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第三十九條 【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過失性辭退)】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責任 第八十九條 【不出具解除、終止書面證明的法律責任】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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