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刑事附帶民事賠償和民事訴訟可以同時進行。
法律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七十六條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承擔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合法權益所造成的直接損失,有關依照本法的規定,由刑事訴訟程序確定并告知當事人?!?p>2.《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二條規定:“因刑事犯罪侵害民事權益,受害人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侵害者承擔民事責任?!?p>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等七部門頒布的《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定審理民事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規定:“在刑事判決中,對被告人的附帶民事賠償請求,有法定依據,必須作出明確的認定,但不應當對民事賠償的具體數額進行認定?!?p>因此,刑事附帶民事賠償和民事訴訟可以同時進行,但是在進行刑事訴訟時需要提出附帶民事訴訟請求,而在進行民事訴訟時不能再以刑事附帶民事賠償為依據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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