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如果刑事附帶民事賠償的賠償金額未全部支付,被害人可以再次起訴。刑事附帶民事賠償是指在刑事案件中,除了刑事責任外,被害人還可以要求賠償損失的一種方式。而被害人在向刑事責任人或者其保險人等索要賠償時,如果賠償金額未全部支付,可以再次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支付未支付的部分賠償金額。
法律依據:
1.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三條:刑事附帶民事賠償,是指依照本法規定,被害人在刑事案件中,可以要求賠償損失的一種方式。
2.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十二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被判刑人侵犯他人民事權益,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3.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三條:判決、裁定確定的刑事附帶民事賠償數額,應當以判決、裁定為準,不得重新確定。
總之,被害人可以根據法律規定,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被判刑人或其保險人等支付未支付的部分賠償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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