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駛證到期年審的流程如下:一、先準備好汽車行駛證和身份證原件。二、到檢測站辦事廳的咨詢領表窗口領取一份《機動車定期檢驗表》。如果是委托辦理,還須領取一份《委托辦理檢測業務申請表》。三、把《機動車定期檢驗表》和《委托辦理檢測業務申請表》一起,加上身份證再回到辦事大廳交錢,出示汽車的安全警示三角牌和微型滅火器等要求必備的安全裝備,會拿到汽車綜合檢驗表。四、上檢測線。先進行汽車的外觀檢測。由專業的汽車檢測員把車開進電腦檢測線。電腦檢測完之后,汽車檢測員就會把車開回。五、到辦事大廳外面檢測一下汽車的尾氣排放,看看是否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十六條 機動車應當從注冊登記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一)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二)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三)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四)摩托車4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過4年的,每年檢驗1次(五)拖拉機和其他機動車每年檢驗1次。
營運機動車在規定檢驗期限內經安全技術檢驗合格的,不再重復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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