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不可以,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自行強制拆除違法建筑的行為是違法的。因為法律并沒有賦予政府工作部門強制拆除違法建筑的權力,即使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責成政府工作部門強制拆除違法建筑,也只是受委托執行強制拆除而已。也就是說,拆除違法建筑的強制執行主體應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未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同意,政府工作部門無權實施。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 第四十四條 對違法的建筑物、構筑物、設施等需要強制拆除的,應當由行政機關予以公告,限期當事人自行拆除。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又不拆除的,行政機關可以依法強制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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