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答:
不合法,強制學生補課是違法的。但教育局明確要求各學校除高三年級以外不得利用假期進行補課,而且學校補課實行“三愿”原則,即學生自愿、家長自愿、教師自愿。高三學生如不愿意補課,可直接向老師和學校說明不參加補課。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第三十七條 教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學校、其他教育機構或者教育行政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或者解聘。
(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給教育教學工作造成損失的;
(二)體罰學生,經教育不改的;
(三)品行不良、侮辱學生,影響惡劣的。
教師有前款第(二)項、第(三)項所列情形之一,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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