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審解除后不撤案怎么辦1、取保候審解除后不撤案,可以向人民檢察院申請對公安機關的行為進行監督。取保候審在期滿以后公安機關應當解除取保候審或者變更強制措施。如果需要撤銷案件或者對犯罪嫌疑人終止偵查,取保候審后,如果沒有犯罪事實、犯罪情節輕微不應當追究的就要撤案。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二、監外執行和取保候審有什么區別監外執行和取保候審有以下區別:1、監外執行適用于判決生效后符合法定條件的服刑人員;取保侯審適用于涉嫌犯罪判刑前被拘留或逮捕后符合法定條件的嫌疑犯或被告人;2、監外執行是執行刑罰時暫時_取的一種變通執行方法;取保候審屬于刑事強制措施。 該內容由 楊繼澤律師 和 律說律答 共創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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