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通常,離婚后孩子的撫養權歸誰,孩子的戶口就跟誰走;2、如果小孩未滿18周歲,需要父母代為辦理戶口的遷移;3、如果孩子年滿18周歲,可由他自己去辦理戶口的遷移;4、年滿18周歲,可單獨立戶,持本人身份證、戶口本派出所申請辦理即可。如果孩子還小,沒上戶口,需要離婚判決書或離婚協議,嬰兒《出生醫學證明》;《生育證》或《計劃生育服務手冊》;嬰兒父母雙方的居民戶口簿等材料,到有孩子撫養權一方戶籍所在地辦理戶口。
法律依據:《戶口登記條例》第七條規定,嬰兒出生后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棄嬰,由收養人或者育嬰機關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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