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戶拒交物業費物業公司有權催告承租人交納。承租人拒絕繳納的,物業公司有權要求業主即出租人交納并承擔連帶責任。業主繳納物業費后,可以按照租房合同約定向租客追收物業費。
一、門面房出租物業費誰交
門面房出租物業費,原則上由業主繳納,業主和承租人有約定誰交納的,按照雙方約定交納物業費。根據2021年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條的規定,物業費根據業主與物業公司簽訂的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的約定,由業主房東繳納。如果租賃合同中寫明租金,租賃期限,以及租賃期限中產生的費用如水費、電費、物業費等由哪一方來繳納的,則按照雙方約定繳納物業費,租賃合同中如果沒有明確說明物業費由誰承擔,則業主應該繳納物業管理費。
二、物業費應該由誰承擔
物業費應由業主承擔。業主也可以在租賃合同中約定由房屋使用人承擔繳納,但內部約定不能對抗物業公司。承租人拒絕繳納的,物業公司有權要求出租人交納并承擔連帶責任。房屋的所有權人為業主。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享有的權利具體如下:
1、監督物業服務企業履行物業服務合同;
2、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接受物業服務企業提供的服務。
三、物業費欠三千多可以起訴嗎
法律沒有明確規定物業費是按月交納還是按年交納,如果沒有支付,物業公司履行了催告程序也就是通知業主來交物業費,業主仍逾期不繳納的情況下,物業服務企業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訴訟時效為知道權利受損害之日起三年內。但是一般物業為了和業主保持良好的關系,都不會差幾個月就起訴的,會及時通知,如果業主表示要支付,物業公司都不會起訴的。實際生活中發生物業糾紛較多的要么是業主接了房就沒交過物業費,要么就是物業公司撤場也就是換物業公司,原物業公司才會起訴。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物業管理條例》第七條
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履行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義務。
第四十一條
業主應當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
第六十五條
違反物業服務合同約定,業主逾期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業主委員會應當督促其限期交納;逾期仍不交納的,物業服務企業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