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訴訟可以找律師。也可以不找律師。即我國法律并無強制規章,如果當事人認為確有必要委托訴訟代理人的,可以自行委托。如果當事人認為無需委托訴訟代理人的,可以不委托。根據相關法律規章:當事人有權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請,收集、提供證據,進行辯論,請求調解,提起上訴,申請執行。當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為訴訟代理人。下列人員可以被委托為訴訟代理人:(一)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二)當事人的近親屬或者工作人員;(三)當事人所在社區、單位以及有關社會團體推薦的公民。,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2017修訂)》第四十九條 訴訟權利義務當事人有權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請,收集、提供證據,進行辯論,請求調解,提起上訴,申請執行。當事人可以查閱本案有關材料,并可以復制本案有關材料和法律文書。查閱、復制本案有關材料的范圍和辦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規章。當事人必須依法行使訴訟權利,遵守訴訟秩序,履行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書、裁定書和調解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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