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用人單位合法裁員的,被裁人員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標準是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若單位違法裁員的,用人單位需賠償二倍標準的經濟補償。
一、懷孕期間用人單位能開除員工嗎
在勞動者懷孕的情況下,若勞動者存在《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情形,單位是可以以此辭退的(即使懷孕),且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只要勞動者不存在《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情形之一的(因勞動者過錯),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屬于違法解除合同,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賠償金。
經濟補償金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賠償金是經濟補償金的二倍。
如辭退違法,建議申請勞動仲裁維權。
二、公司辭退員工補償標準是什么
公司辭退員工補償標準如下:
1、單位經濟性裁員,辭退員工需要支付經濟性補償,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2、無故辭退員工,單位需要支付雙倍的經濟性補償;
3、因勞動者存在過錯而辭退的,公司不需要支付補償。
一、開除員工的合法程序:
1、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事先將理由通知工會;
2、然后為員工出具離職證明;
3、再轉移檔案和社保;
4、最后由員工按雙方的約定完成好工作交接。
二、公司辭退員工的條件如下: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等。
總而言之,單位違法辭退員工的,要按照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即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二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一個月工資的賠償金。如果,員工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或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等,用人單位可以合法的辭退員工。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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