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勞動合同未經用人單位簽字或者蓋章無效。合同需要的是當事人雙方的簽字或蓋章。簽字和蓋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但是如果是法人,最好還是有法人章好一些。
單位只蓋章不簽字的,只要這個單位的法定代表人執行的是職務行為,也就是他是代表單位簽的字,而不是以他自己名義為自己的事情訂立的合同,那么這個合同就是對單位生效的。
如果公司持有的合同也沒有簽字蓋章的,屬于未簽合同的情形,雖然可以按照法律規定可以向用人單位主張未簽合同二倍工資,但用人單位可以隨時在勞動者已經簽字的合同上簽字蓋章,導致勞動者舉證不能。
因此,建議勞動者要求用人單位簽字蓋章即可。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并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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