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退婚彩禮返還訴訟費誰給
1、彩禮返還糾紛的訴訟費用由敗訴方負擔,律師費需要依約定承擔,如果雙方沒約定的,律師費由聘請律師方承擔。
2、但是,在民商事案件中,當一方成為被告以后,該方聘請律師為其辯護并且勝訴原告的話,可以要求原告支付這筆費用,因為法律支持一方當事人償付他方當事人為案件審理而支付的必要費用。
二、彩禮的返還情形有哪些
1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2、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三、不予返還彩禮的情形有哪些
1、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法律規定,一方請求返還彩禮的,不予支持。
2、另外對該條中的“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的情形,應做限制性的解釋。該情形是指給付彩禮的一方婚前舉債給付、婚后無經濟來源償還債務的,或者是婚前用家庭財產給付、婚后無固定經濟來源、依靠自己的力量無法維持最基本的生活水平。確定“生活困難”需根據給付彩禮的數額、給付人的生活來源、當地生活水平等因素綜合考慮,目前可參照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合理確定。
3、如果出現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情形,但是已經共同生活兩年以上、生育子女或者所送彩禮確已用于共同生活,一方請求對方返還彩禮的,一般不予支持。
(1)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同居生活兩年以上。
(2)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同居生活雖不滿兩年,但生育子女的。
(3)所接受的彩禮確已用于共同生活。彩禮由一方家庭占有的。由于彩禮未轉入男女雙方的財產共同體,只是由一方家庭占有,則并不是夫妻共同財產。
(4)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禮確已用于共同生活的,離婚后彩禮不需要歸還。在婚約存續期間,婚約當事人死亡的情況,離婚后彩禮不需要歸還。
退還彩禮需要符合一定的條件才可,一般退還彩禮的情形有未辦理結婚手續;辦理了結婚手續未一起共同生活;或者是給付女方彩禮導致男方經濟困難的。如果男女雙方只辦理了訂婚的儀式,并沒有辦理結婚的手續,女方應該退還男方彩禮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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