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拆遷工作是由市、縣級人民政府確定的房屋征收部門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內的房屋征收和補償工作。房屋征收部門還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實施單位來承擔房屋征收與補償的具體工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條 市、縣級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的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市、縣級人民政府確定的房屋征收部門(以下稱房屋征收部門)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的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市、縣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和本級人民政府規定的職責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的順利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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