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件: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的;2、離休、退休的;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且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出境定居的;3.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4.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只需要滿足以上提取條件,便可以辦理公積金提取相關業務了。
流程:員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應當按照規定向單位提供有關證明材料,單位核實后填寫《2023南京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和現金(轉賬)支票,并加蓋預留印鑒,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在管理中心集中戶的員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攜帶相關證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業務大廳或區縣分中心管理部柜臺申請;然后攜帶材料到銀行服務網點(區縣分中心管理部)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受理合格后便可以提取了。
提取材料
2023南京公積金購買一手房提取材料
購買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應提供如下資料:
1、身份證(本人辦理的提供本人身份證;委托辦理的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證原件及其復印件)
2、市房產交易管理部門登記的《商品房預售合同》正本
3、首付款發票
4、提取人與購房人的關系證明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50號修訂)?第二十四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員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離休、退休的;?(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員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員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員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員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員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員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第二十五條第二款?員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準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并通知申請人;準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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