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已于《民法典》生效時廢止,而我國《民法典》合同編中,對于合同履行中應該遵循的原則,作出了如下規定: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
當事人應當遵循誠信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當事人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應當避免浪費資源、污染環境和破壞生態。根據《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條 【合同履行的原則】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
當事人應當遵循誠信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當事人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應當避免浪費資源、污染環境和破壞生態。
合同的訂立必須要經過哪些階段?
(一)要約
要約是希望和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1、要約應具備的條件
(1)內容具體確定。
(2)必須是特定人所為的意思表示。
(3)要約必須向相對人發出;
(4)表明經受要約人承諾,要約人即受該意思表示約束。
2、要約邀請
要約邀請是希望他人向自己發出要約的意思表示。
3、要約生效時間
要約到達受要約人時生效。采用數據電文形式訂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統接收數據電文的,該數據電文進入該特定系統的時間,視為到達時間;未指定特定系統的,該數據電文進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統的首次時間,視為到達時間。
4、要約的效力
5、要約的撤回、撤銷與失效
(二)承諾
承諾是受要約人同意要約的意思表示。
1、承諾應當具備的條件
(1)承諾必須由受要約人做出。
(2)承諾必須向要約人做出。
(3)承諾的內容必須與要約的內容一致。
(4)承諾必須在有效期限內做出。
2、承諾的方式
承諾應當以通知的方式做出,通知的方式可以是口頭的,也可以是書面的。
3、承諾的期限
4、承諾的生效
承諾通知到達要約人時生效。承諾可以撤回。撤回承諾的通知應當在承諾通知到達要約人之前或者與承諾通知同時到達要約人。
受要約人對要約的內容做出實質性變更的,為新要約。承諾對要約的內容做出非實質性變更的,除要約人及時表示反對或者要約表明承諾不得對要約的內容做出任何變更的以外,該承諾有效,合同的內容以承諾的內容為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一條 【合同訂立方式】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約、承諾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關于合同法的基本原則有哪些?的問題,律師就為大家整理到此,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該內容由 沈其梅律師 和 律說律答 共創回答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