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出資不足要承擔法律責任,包括足額補繳責任、非貨幣出資差額補足責任、違約賠償責任、股權受限責任、對公司債務補充賠償責任和其他股東的連帶責任。未履行義務的股東需承擔連帶繳納或補足責任,其他股東可向其追償。股東出資不足應承擔的法律責任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足額補繳出資責任。即股東未按照規定繳納出資的,應當向公司足額補繳。
2、非貨幣出資的差額補足責任。即股東交付的非貨幣財產的實際價值顯著低于章程所規定的價值時,應由該股東補足差額。
3、違約賠償責任。即未繳納出資的股東應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則應賠償損失。
4、股權受限責任。股東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資義務或抽逃出資,公司可以根據公司章程或股東會決議對其利潤分配請求權、新股優先認購權、剩余財產分配請求權等股東權利作出相應合理限制。
5、對公司債務補充賠償責任。對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資義務的股東,公司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判令其在未出資本息范圍內對公司債務不能清償的部分承擔補充賠償責任。
6、公司其他股東的連帶責任。公司設立時的其他股東要對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資義務的股東承擔連帶繳納或連帶補足的責任;公司其他股東承擔責任后,可以向該股東追償?!豆痉ā返谌畻l
有限責任公司成立后,發現作為設立公司出資的非貨幣財產的實際價額顯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價額的,應當由交付該出資的股東補足其差額;
公司設立時的其他股東承擔連帶責任。 該內容由 張家齊律師 和 家和律云 共創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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