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務侵占罪在數額上,沒有作出明確的規定。而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頒布的解釋,在數額較大上規定了"5000-20000元"的選擇幅度,在數額巨大上,把10萬元作為數額巨大的起點,而且各地區不同,具體的數額還會有差異。發達區數額較大的就是10萬左右,一般為2-3年有期徒刑.對于職務侵占具體數額的量刑問題,上海法院規定的較為詳細.根據我國刑法典和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上海市人民檢察院、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司法局《關于本市辦理部分刑事犯罪案件標準的意見(試行)》(后文簡稱《標準》)的規定,該罪的量刑起點是:職務侵占數額1.5萬元以上不滿10萬元,屬于“數額較大”的起點標準;職務侵占數額10萬元以上,屬于“數額巨大”的起點標準。根據刑法和相關司法解釋,結合近兩年判處的相關案例和審判實踐,以刑法
271、272條規定的法定刑幅度為標準界限,我們把法定量刑幅度劃分為一個由輕到重的刑罰等級體系,并用犯罪基本情節等級體系與之對應,建立基礎刑表。職務侵占罪如何立案1979年刑法未作規定。本罪是從全國人大常委會1995年2月28日頒布實施的《關于懲治違反公司法的犯罪的決定》吸收為刑法具體規定的。1997年刑法第271條規定,“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處沒收財產?!彼^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是指行為人利用自己在本單位所具有職務所產生的方便條件。對于將本單位財物非法占為己有,實踐中一般表現為侵吞、盜竊、騙取等非法手段。構成本罪,必須達到“數額較大”的標準。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的規定》。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在5000元至1萬元以上眠一應予追訴。這里的數額,應當累計計算。應當注意,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本罪的立案標準規定了一個幅度,即非法占有的數額在5000元至1萬元的,應當追訴。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應當會同當人民檢察院,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在上述數額幅度的范圍內,及時確定本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內統一執行的數額標準,并上報備案。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第一款規定,公司、企業或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占為已有,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處沒收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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