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不可以。根據我國公積金中心的相關規定,一般情況下,個人是無法繳納住房公積金的,當然也無法辦理住房公積金,而是必須由單位來進行設立和繳納,而且交公積金的話是必須有單位財務的公章才行。在公司為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的時候,是需要準備如下材料的:設立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職工身份證復印件、個人住房公積金明細賬戶設立登記表以及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十五條 單位錄用職工的,應當自錄用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繳存登記,并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托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或者轉移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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