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如果超過三個周期沒有年檢,車輛就被強制注銷,車牌也就不能使用了。按照目前最新規定:已注冊機動車在檢驗有效期屆滿后,連續3個機動車檢驗周期內未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的將被強制報廢注銷。機動車自登記上牌之日算起,只有購買新車后前兩年審驗一次,余后每年都要參加一次年審,否則會被禁止上路。
法律依據:《機動車登記規定》第二十七條 已達到國家強制報廢標準的機動車,機動車所有人向機動車回收企業交售機動車時,應當填寫申請表。報廢的校車、大型客、貨車及其他營運車輛應當在車輛管理所的監督下解體。
機動車回收企業應當在機動車解體后七日內將申請表、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和《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副本提交車輛管理所,申請注銷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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