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的婚前婚后財產劃分得非常的明顯,如果房子是屬于婚前其中一方自己全款購買的,該房子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但有另外一種情況就是,在婚前該房子產權登記在夫妻雙方的名下,這種情況就被認定為對另一方的贈與,那么該房子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F在大多數的人都是貸款購買的房屋,全款買房難度還是比較大的,如果在婚前一方已經付了首付買房子,結婚之后是兩個人共同還貸款的。這種情況下在進行房產劃分的時候,要將房產細分為兩部分劃分,也就是說按照婚前付款和婚后共同付款的不同,來分割房產。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九十七條 不動產或者動產可以由兩個以上單位、個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边@兩者含義不同,各自的權利和義務也不一樣。 房屋共有包含兩種情況:
1、按份共有。又稱分別共有,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額,分別對共有房產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的一種共有關系。
2、共同共有。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共有人,根據某種共同關系而對某項財產不分份額地共同享有權利并承擔義務的一種共有關系。房屋共有權保障共有人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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