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欠條由代寫人代鑒欠款人名字,代寫人有責任嗎
1.債務糾紛之中他人代寫借條債權人可以同時起訴債務人、借條代寫人。也就是說代寫借條有可能會需要承擔債務的償還責任。
具體來說,一般來講幫人家代寫的欠條,代寫人是不用對欠條負法律責任的。即在債務人不能還錢的時候,代寫欠條的人是不用進行債務清償的,但代寫人是擔保人的除外。但是幫別人在欠條上寫了欠款人的名字,旁邊寫了代寫人的名字,如果欠款人不還,還沒有證據證明錢是給欠款人的,就要付法律責任。
2.幫別人代寫借條的處理方法:
(1)最好叫欠款人補個條子,把代寫人寫的條子換回來;
(2)或者欠款人在代寫人寫的條子上欠款人在的名字的地方按個指印,右手大拇指;
(3)如果以上兩條不方便的話,和欠款人進行交談然后搞個錄音,現場或電話都可以,作為以后的證據保存,以防萬一。
二、代寫欠條就要代為還款嗎
債務人在債權人同意的情況下,可以將合同義務的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對這一民事法律行為,在原債務人拒絕履行義務的情況下,應視為債務發生轉移,代寫欠條的人就成為新的債務人,依法應當承擔還款義務。
(一)如果欠款人委托你寫的,那么你需要獲得欠款人的書面授權,因為口頭的授權可能到時不承認就很麻煩。
(二)如果因此而到法院,你可以把相關經過說清楚,必經借款人不是你,你只是寫了欠條,不能就認定你還錢。
(三)即使欠款人不還錢,或者不承認該借款的存在,你一般也不會承擔責任,除非你在欠條中有擔保的條款。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