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中的財產保全有沒有優先受償權,要看保全的財產是否有擔保物權,如果沒有擔保物權的,保全申請人有優先受償權。訴前財產保全的申請人即利害關系人必須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內提起訴訟,使與被保全的財產的有關爭議能夠通過審判得到解決。如果利害關系人未在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應當解除財產保全措施。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條 人民法院對于可能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難以執行或者造成當事人其他損害的案件,按照對方當事人的申請,可以裁定對其財產進行保全、責令其作出一定行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為事人沒有提出申請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時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笨梢?,保全的目的是為了防止財產流失,避免執行落空,并沒有賦予保全申請人優先權法院依職權采取保全措施的情況下,債權人更沒有理由因法院的職權行為而取得優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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