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拖欠工程款的主要原因有:
1、工程原因。在項目建設中,從政府審批到施工單位承包,從勘察、設計、施工單位承包到施工單位驗收,形成連接鏈,任何環節發生事故,都可能導致項目資金拖欠。包括政府審批、建設單位、建設單位的原因;
2、市場原因。業主和施工企業已經失去了應有的平等地位,一些業主經常在合同中增加一些不平等的條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八百零七條 發包人未按照約定支付價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發包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價款。發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據建設工程的性質不宜折價、拍賣外,承包人可以與發包人協議將該工程折價,也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將該工程依法拍賣。建設工程的價款就該工程折價或者拍賣的價款優先受償。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