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股東撤股包括股東轉讓、法定撤股、解除公司之訴等情形,最常見的是股權轉讓。其流程為股東內部轉讓的,通知其他股東,沒人反對即可轉讓;轉讓給股東外其他人,需要經過其他股東同意,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享有優先購買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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