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風險包括以下內容:
1、訴訟時效風險;
2、破產風險;
3、債務人解體的風險。債務人解散或者被撤銷時無財產償還債務的;
4、債務人犯罪風險;
5、社會風險。指債權人因法律意識不強而無法依法追償債務的風險。
債務風險是指債權人在法律保護范圍內面臨的債務損失風險。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