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著作權分為著作人身權和著作財產權,兩類的保護期限是不一樣的。著作人身權是永久保護,著作財產權是作者終生以及死后的50年。著作權是公民、法人依法享有的一種民事權利,屬于無形財產權。享有著作權的作者可以決定是否對他的作品進行著作權意義上的使用,同時也要知道,著作權是有期限的。
法律依據:《著作權法》
第三節 權利的保護期
第二十條 作者的署名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的保護期不受限制。
第二十一條 公民的作品,其發表權、使用權和獲得報酬權的保護期為作者終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的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
法人或者非法人單位的作品、著作權(署名權除外)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單位享有的職務作品,其發表權、使用權和獲得報酬權的保護期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發表后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但作品自創作完成后五十年內未發表的,本法不再保護。
電影、電視、錄像和攝影作品的發表權、使用權和獲得報酬權的保護期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發表后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但作品自創作完成后五十年內未發表的,本法不再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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