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員工入職10日內提出離職不計發工資是不合理的,勞動者可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要求支付被拖欠工資,逾期不改正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勞動者可主張賠償金50%-100%。
法律分析
新員工入職之日起10日內主動提出離職的不計發工資“是不合理的,是無效的,如果勞動者做了10天辭職,用人單位不發放其工資的,勞動者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舉報,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其被拖欠的工資。用人單位克扣或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保障監察大隊投訴該單位。勞動者去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時攜帶:本人身份證、用人單位全稱、負責人姓名及聯系電話、能證明勞動者在用人單位上班的相關證據,由勞動保障監察大隊下達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勞動保障監察大隊可以下達行政處罰處理決定;逾期未執行的,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同時逾期不改正的,勞動者可以主張用人單位支付你拖欠工資數額50%-100%的賠償金。
拓展延伸
離職后的經濟補償如何計算?
離職后的經濟補償是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勞動合同約定來計算的。通常包括離職補償金、年假補償、未休年假的工資補償等。離職補償金的計算一般是根據員工在公司工作的年限、月工資以及相關政策來確定的。年假補償是根據員工未休年假的天數和工資計算得出的。未休年假的工資補償是根據員工未休年假的天數和工資計算得出的。具體計算方式可能因地區和公司政策而有所不同。如果您有具體的離職情況,建議咨詢專業的人力資源或勞動法律顧問,以確保您的權益得到合理的保護。
結語
離職后的經濟補償是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勞動合同約定來計算的,包括離職補償金、年假補償、未休年假的工資補償等。如果用人單位在新員工入職后10日內主動提出離職不發工資,這是不合理且無效的行為。勞動者有權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舉報,要求用人單位支付被拖欠的工資。勞動者還可以主張用人單位支付拖欠工資數額50%-100%的賠償金。具體計算方式可能因地區和公司政策而有所不同,建議咨詢專業的人力資源或勞動法律顧問,以確保您的權益得到合理的保護。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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