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中沒有規定離職后多久把工資結算完的規定,但是《工資支付暫行規定》中有規定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用人單位不予結清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一、員工沒有提前一個月辭職工資怎么算
我國的工資支付暫行規定,辦完離職手續后,單位必須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同時結清勞動者的工資、押金和經濟補償。如果用人單位不給勞動者支付工資,那么勞動者通??梢韵騽趧颖O察部門進行投訴,或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如果用人單位可以證明,是由于勞動者的離職而給單位帶來損失的,那么單位有權要求勞動者賠償。
二、公司口頭解除合同不發工資能不能維權
可以。勞動者和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用人單位不支付勞動者的合法工資屬于違法行為,勞動關系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因工資支付發生勞動爭議的,當事人可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機關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不結工資要怎么處理
不結工資的處理如下:
1、可以跟用人單位進行協商解決;
2、協商不成的可以向當地勞動部門申請勞動仲裁,當然勞動者也可以直接向當地勞動部門申請勞動仲裁;
3、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如果是以拖欠工資提出的解除勞動關系,還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一般來說,工資都是一個月發一次,所以上個月的工資在經過一個月后還沒有發的,就應經屬于違法行為了。沒有超過一個月,但是也沒有發工資的,這種只能是屬于拖欠工資的行為。
有關法律規定,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工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實行周、日、小時工作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對完成一次性臨時勞動或某項具體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按有關協議或合同規定,在勞動任務完成后即支付工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在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用人單位依法破產時,應將欠付的勞動者工資列入第一清償順序,首先支付。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勞動關系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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