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退房后東西忘拿酒店說找不到怎么處理
1、客人退房酒店有清點房內物品的責任,但退房后客人遺失物品一般是不以賠償的。如遺失貴重物品可與酒店進行協商,若不能達成一致協議可以考慮報案處理,由公安機關負責偵查。出現糾紛時,消費者需要舉證物品確實遺落在酒店內,必要時消費者還可報警調取監控證明。同時,在發生顧客反映遺留物品時,酒店有義務應積極地配合顧客找尋自己的遺失物。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六條
旅館業的工作人員對住宿的旅客不按規定登記姓名、身份證件種類和號碼的,或者明知住宿的旅客將危險物質帶入旅館,不予制止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旅館業的工作人員明知住宿的旅客是犯罪嫌疑人員或者被公安機關通緝的人員,不向公安機關報告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二、退房違約金一般是多少
違約金是當事人通過約定而預先確定,并且違約金在彌補守約方損失的同時,還具有對違約方的懲罰作用。違約金由雙方協商確定,沒有數額的限制,一般是根據雙方預測的因一方違約可能帶來的損失大小來確定的。發生一方違約后、守約方要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時,如果約定的違約金“低于”實際發生的損失,守約方可以起訴到法院請求增加違約金;如果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實際損失,違約方可以起訴到法院請求減少違約金。違約金過高的比較標準為守約方的實際損失。實際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和履行利益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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