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交通事故處理中交警可以拘留交通事故的當事人。如果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好現場;如果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交警在處理交通事故時可以拘留肇事者。交警部門也是公安部門,因此有權與此有關的事情,采取相應的措施和作出相應的處罰。如行政拘留等。當然,拘留也分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交警只能處以行政拘留,是不能直接做出刑事拘留的處罰的。交警在處理交通事故時可以拘留肇事者。
交警部門也是公安部門,因此有權與此有關的事情,采取相應的措施和作出相應的處罰。如行政拘留等。
當然,拘留也分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交警只能處以行政拘留,是不能直接做出刑事拘留的處罰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條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應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并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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