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一年沒簽合同,先申請勞動仲裁。法律規定,建立勞動關系要訂立書面合同。用工前簽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用人單位超過一個月不簽合同的,每月應支付二倍工資。用人單位不簽無固定期限合同的,也應支付二倍工資。
法律分析
工作一年沒簽合同不能直接起訴,應該要先申請勞動仲裁。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拓展延伸
工作一年未簽合同,昨日簽約前一年能提起訴訟嗎?
根據法律規定,即使您在工作一年期間沒有簽訂合同,但在昨天簽約之前的一年,仍然有權提起訴訟。根據勞動法及相關法律法規,雇傭關系的存在并不依賴于書面合同的簽署。長期以來,法院普遍認可口頭或默示的勞動合同,并將其作為勞動關系的證據。因此,您可以主張在過去一年中存在勞動關系,并提起訴訟要求合同簽訂。然而,具體情況可能因地區和相關法律的不同而有所差異,建議您咨詢當地律師以獲得準確的法律建議和指導。
結語
根據法律規定,即使您在工作一年期間沒有簽訂合同,但在昨天簽約之前的一年,仍然有權提起訴訟。根據勞動法及相關法律法規,雇傭關系的存在并不依賴于書面合同的簽署。因此,您可以主張在過去一年中存在勞動關系,并提起訴訟要求合同簽訂。具體情況可能因地區和相關法律的不同而有所差異,建議您咨詢當地律師以獲得準確的法律建議和指導。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第四十八條 【違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法律后果】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第三十六條 【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責任 第八十九條 【不出具解除、終止書面證明的法律責任】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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