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本市戶籍在當地實際居住15年經上、年滿70周歲以上、本人無政府或單位發放的生活養老待遇的,且其家庭子女均參加了社會養老保險并按時足額繳費的,可申請享受政府發放的高齡養老補貼。補貼費用的多少由各地民政廳、財政廳按高齡津貼原則協商確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 第五條 國家建立多層次的社會保障體系,逐步提高對老年人的保障水平。 國家建立和完善以居家為基礎、社區為依托、機構為支撐的社會養老服務體系。 倡導全社會優待老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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