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高齡津貼,是一種兼有社會救助和社會福利性質的社會保障措施。至2009年,中國80歲以上的高齡老人已達到1800多萬,并正在以每年100萬以上的速度增長。為了解決這部分老年人養老服務的資金保障問題,中國民政部提出:有條件的地區可建立困難老人、高齡老人津貼制度。2011年7月4日民政工作年中分析會宣布全國已有14個省份全面建立高齡津(補)貼制度,惠及800萬高齡老人。
法律依據:
《深圳市高齡老人津貼實施細則(試行)》 (一)建立月報、季報制度。社區工作站每月10日前將高齡老人津貼發放明細表(見附表4)上報街道辦事處審核;街道辦事處將高齡老人津貼發放明細表匯總后,于當月15日前上報區老齡辦。區老齡辦每季度要將《高齡老人津貼發放匯總表》(本區新增、變更、注銷情況,見附表5)報市老齡辦備案。
(二)區老齡辦每年10月要列出下年度本區高齡老人津貼所需資金的預算報區財政局。高齡老人津貼以現金形式按月發放,每月20日前由街道辦事處通過銀行轉賬方式發放到以高齡老人姓名開戶的銀行賬號。因特殊原因不便于開戶領取津貼的老人,可由社區工作站工作人員上門辦理手續后,領取現金。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